2012年1月11日,泰州市民政局发出《关于2011年度泰州市4A级社团评估结果的通报》,公布了泰州市4A级社团评估结果。
根据《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和《泰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经过泰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资格审核、现场考察初评和最终评定,首批泰州市10个社团获得4A等级。分别是:泰州市电力行业协会、泰州市房地产业协会、泰州市交通运输协会、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、泰州市广告协会、泰州市农村金融学会、姜堰市慈善协会、泰兴市林学会、泰兴市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、兴化市慈善总会。
希望以上获得评估等级的社团组织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公信力,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。
(局社会组织管理处) |